鸡西恒山:脱薄争先有良方 “党建+业务”深融合
时间:2024-01-08  来源:黑龙江省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作者:何其伟 李 力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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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相对薄弱基层院,面对政治建设较薄弱、队伍建设不力、主要业务数据滞后以及管理保障水平较低等一系列短板弱项,该院新一届党组带领全体干警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在学思践悟中砥砺初心使命,在大战大考中锤炼作风本领,在知行合一中强化责任担当,走出了一条具有恒山检察特色的“脱薄”之路。日前,“亮出你自己2023”采风组,走进该院,对该院这一做法进行了采访。

 

党员先锋示范岗

打通司法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

 

  2022年,该院党支部在第四检察部设立了党员先锋示范岗,让党员先锋在办案一线充分履行党建责任,把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融入检察业务中。

  “欢欢这次期末考试又是全班第一名,谢谢检察官,你们真是党的好干部,我一定带着孩子坚强乐观的生活下去。”这是未成年人欢欢(化名)的母亲面对该院办案检察官留下感动的泪水的一幕。

  2021年末,该院在办理一审公诉案件中发现一个司法救助线索。被害人欢欢的母亲患有视力障碍疾病,平时无力照顾年幼的欢欢。在欢欢13岁时,因其身体和精神出现明显异常,其母经过反复询问才发现其继父已猥亵欢欢长达五年之久。2022年3月,其继父被追究刑事责任。事发后,欢欢的继父表示自己在服刑期间没有赔偿能力,其祖母也以无血缘关系为由拒绝抚养欢欢。

  为帮助其家庭走出困境,该院从第四检察部党员先锋示范岗中挑选作风优良、能力过硬的党员干警组成办案组承办该案件。承办检察官向欢欢及其母亲宣讲党和国家关于司法救助的有关政策,积极引导其向检察机关提交司法救助申请。2022年5月,经该院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为欢欢发放了9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救助金发放后,考虑到欢欢的母亲没有抚养能力,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沙丽晶又联系恒山区民政局,向民政部门反应了欢欢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帮助其家庭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了解到欢欢的居住地与学校距离长达13公里,该院又依托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联系了其居住地的教育局和学校党委,将欢欢转到就近的中学就读。

  同时,考虑到欢欢的精神状况,该院党支部又选派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党员干警为欢欢做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在案件办理期间,欢欢的母亲要求与其继父解除婚姻关系,其继父不同意离婚,并且以服刑为由拒绝会见,检察官又与法院协商帮助欢欢的母亲提起了离婚诉讼。

  面对像欢欢一家这样的未成年人、贫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重点救助对象,该院并没有简单的一“救”了之,而是紧紧围绕“助”字做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2022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党员干警回访重点救助对象10人,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被救助人进行长期跟踪,详细了解案件当事人接受救助后的家庭生活情况和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回访情况及时更新帮扶措施,主动提供帮助服务。

  为了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该院还创新开展了“司法救助+慈善”工作模式,将社会慈善资金引入司法救助领域。2023年3月,该院与恒山区慈善会签订了《恒山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基金协议书》,在鸡西市率先设立了“恒·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到发稿时,已募集社会各界捐款7万余元,彻底解决了司法救助金申请周期长、发放不及时和资金不足的难题。

 

青年文明号

服务恒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在恒山区检察院的党员队伍中有着这样一个年轻的集体——第三检察部,他们朝气蓬勃、开拓创新,平均年龄只有32岁,他们秉承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检察职业的热爱、对公益事业的执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每天奔走在恒山区的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将青春的汗水挥洒在他们守护的这片热土上。

  该院第三检察部成立于2019年,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后成立的最年轻的部门。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案件线索来源有限、办案质效不高成了困扰这只年轻队伍的难题。

  2022年,该院开展的“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解放思想专项活动成了破解难题的“金钥匙”。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在该院举办的各类解放思想专题研讨中,第三检察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始终坚持会前学习、会中研讨、会后总结,知行合一,在对党的创新理论学思践悟中完成办案理念的华丽转身。

  他们摸着石头过河,组成党员攻坚克难办案组。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办理了无线电通讯、最低生活保障、耕地占用税征收、建筑垃圾清理、个人信息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取得优异工作成绩的同时,他们也在制度上不断探索创新,分别创建了鸡西市首个人大、政协公益诉讼联络站和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与区人大、区政协联合制订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机制,联合9家主管部门牵头制订了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协作机制,目前,该院已追缴税款1900余万元。

  为了更好的监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足额及时缴纳,保障第一时间修复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该院第三检察部还与恒山区财政部门联合设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并牵头制订了《恒山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提供了制度支持。目前,该院第三检察部已支持林草行政机关与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4家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其中两家企业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共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00余万元。2023年,在恒山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该院第三检察部还在鸡西市首创了“网格+公益诉讼”制度,与区委政法委共同制定了《公益网格志愿者工作制度》正式聘请231名网格员为公益网格志愿者。把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从检察机关“一枝独秀”变成“众人拾柴”,全面推进公共利益受损问题的发现和实质性解决。该集体也被共青团鸡西市委员会评为第二十届鸡西市青年文明号,1名党员获区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