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多措守护生态美
时间:2023-08-04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涛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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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县检察院形成了很好的监督模式,办理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件,希望检察院继续将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作为重点,做到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持续为推动肇源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保障。”7月25日,在听取肇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后,黑龙江省省人大代表、肇源县委副书记、县长宁利文对该院在保护县域生态环境方面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如何进一步深化区域生态保护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肇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辖区生态环境开展综合性保护,全面推动肇源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建平台

构建“两省五地护两江”新格局

  该院主动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市、大安市、镇赉县检察机关寻求协作,就嫩江、松花江流域生态保护区域协作工作签署相关意见,建成“两省五地护两江”机制平台,形成“两省两岸五地”检察机关携手共护松嫩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全新格局。

 

聚合力

推动依法以“我管”促“都管”

  该院积极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等机制深化落实。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定期与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深入座谈交流,推动各方落实职责。

  年初以来,共与行政机关配合,对松花江、嫩江全河段开展巡查1次,现场实地踏查草原7500余亩、林地900亩、湿地600亩,对一些发现的问题直接以现场磋商的方式解决,“以我管促都管”新态势初步形成。

 

强监督

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监督

  该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从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入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村生活垃圾乱丢乱放问题制发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诉前检察建议,助力清洁乡村建设;针对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制发关于及时治理黑臭水体污染方面的诉前检察建议,助力打造良好人居环境;聚焦黑土资源保护,针对农膜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助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效保护土地中的“大熊猫”。

 

重实效

搭建“数字赋能公益诉讼”新平台

  该院深入探索数字检察技术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构建松嫩两江生态环境保护数字监督模型。综合利用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对江河“四乱”、沿江生态、沿江湿地等进行监控并实时开展数据、图像比对,实现“线索发现→线索研判→案件办理”全程数字化,全面提升案件质效。

  年初以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恢复沿江湿地613.5亩、草原102.5亩,拆除阻碍江内行洪构筑物3处。

  “县检察院通过打造跨省协作平台、凝聚保护生态合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数字赋能检察监督这些行之有效的举措,推动了肇源县生态环境综合性保护工作,也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科学开展积累了经验。”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龙江菊乐惠丰优牧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清河在了解该院保护生态领域方面所开展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后,希望该院今后继续深入探索、依法能动履职,更好地服务保障肇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