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支持起诉,为26名业主索回燃气安装费
时间:2023-05-18  来源: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佩雨     编辑:何其伟     审核:赵亮     录入:薛蕊
【字体:  

  5月11日,富锦市新天丽景小区的业主代表将写有“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和“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字样的两面锦旗送到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向该院检察官的积极履职表示感谢。

  今年2月,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市域内某房地产公司在交房过程中向其所开发小区业主收取了2900元燃气安装(入户)费,违反了《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黑建房〔2014〕39号)的规定,业主多方求助无果后找到检察机关,提出了诉求。

  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充分了解案情,依法对相关证据研判基础上,认为该公司对小区业主收取燃气安装(入户)费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在帮助小区业主的维权方式上,承办检察官准确把握支持起诉的立法宗旨,打破了旧有的起诉对象必须是“老、贫、弱、残”思维框架,将小区业主群体作为支持对象,实质性平衡了诉讼主体间的力量。

  在检察机关的高质效履职下,通过“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26名小区业主依法维权。

  今年4月,该公司与业主达成和解,返还全部燃气安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