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嫩江:四部门共同推进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
时间:2024-06-05  来源:黑龙江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作者:唐伟明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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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有效破解轻微刑事案件中“和解难”问题?5月28日,嫩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嫩江市人民法院、嫩江市公安局、嫩江市公证处召开落实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联席会议,通过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给出答案。

  会上,传达了黑河市公、检、法、司联合发布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文件要求,明确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文书送达及从宽处理意见等,并就本地区赔偿保证金提存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探讨,消除分歧,达成了共识。

  “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有利于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既充分保障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项制度更能让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从而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更快促成和解,更好修复社会关系。

  下一步,嫩江市检察院将依托这一制度优势,不断总结经验,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做好做实,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依法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为法治平安嫩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延伸阅读: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高额索赔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导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提出缴纳赔偿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决定后,向公正机构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办案机关依法可以对其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中予以酌情从宽考虑的办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