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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以“党建+N”为引领驱动检察业务创新

时间:2024-08-07

来源:桦川县检察院

作者:薛冰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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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为筑牢初心使命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桦川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紧扣“党建引领、业务融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主线,不断探索“党建+N”工作模式,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检心向党 守正创新”党建品牌,驱动检察业务创新。

二、做法成效

(一)党建+政治思想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一是筑牢干警政治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干警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全面深刻的思想淬炼、精神洗礼,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责任体系,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压紧压实检察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要求,专题听取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常态化开展督导督办,有力推动“党建红”与“检察蓝”深融合、双提升。二是筑牢干警理论学习阵地。以“三个载体”为平台,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作为学习载体,开展集中学习。以“三个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微信、中检网、龙江干部教育网等线上资源丰富学习内容,开展自主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三是筑牢干警为民服务情怀。组织干警与社区联合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活动,参与社区清扫垃圾,开展“3.15”普法,以“守护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激发检察干警奋进力量,筑牢干警为民服务情怀,把党的宗旨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党建+社会基层治理,提升社会服务效能。一是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依托支持起诉检察职能,运用“支持起诉+公开听证”机制,发挥“1+1>2”的联动效应,与县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公开听证助力残疾老人成功化解追索赡养费以及留守儿童抚养费案件,通过当庭释法说理,亲人握手言和,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二是司法救助,续写检察温情。在社会基层治理工作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司法救助案件与乡村振兴相融合,围绕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救助,采取“一案一策”多元综合救助机制。三年来,共救助困难群众15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彰显检察温情。三是保护未成年人,向“校园霸凌说不”。优化检察监督职能,密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桦川苗”未检工作室职能作用,以“拒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等活动,为全县中小学生送上法治“开学第一课”。组织学生走进检察院,亲身体验检察文化和荣誉成就,感知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厚重使命,讲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案例,提高学生们预防校园欺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护航人”。

(三)党建+监督履职  提升检察为民理念。一是守护食品安全,让群众放心满意。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开展对县域内部分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实地调查,随机选择生鲜摊位,针对商家在肉类、海鲜、果蔬等生鲜区域使用“生鲜灯”,检察官与商户进行面对面交流和普法,积极释法说理,阐明使用“生鲜灯”可能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建议商户强化诚信经营意识,从而消除商家滥用“生鲜灯”行为,去掉“美颜滤镜”,让食物回归本来面貌,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检察力量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守护公共安全 拧紧电梯“安全阀”。“小电梯、大民生”,电梯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检察官深入小区进行电梯安全隐患排查,现场对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电梯安全知识普法宣传。此次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现了“抓前端,治未病”、“防未病,治根本”的效果,以检察力量拧紧了电梯“安全阀”。三是守护黑土地,聚焦东北大粮仓。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黑土地保护项目施工方,围绕土地平整、农田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建后管护、黑土地保护、侵蚀沟治理等方面问题进行联合实地查看,并同相关部门交流意见,建议农业农村局应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职责,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积极完善移交相关手续,乡镇政府应当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和管护主体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提高黑土地种植产量。

(四)党建+检企共建 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检企沟通“联络员”。不断优化检企沟通机制,精准问需优化服务。通过定期走访,收集、了解企业需求,找准服务重点,精准提供法律服务供需对接,确定9名检察官进企业,全面了解企业涉法急难愁盼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对策,促进企业法治需求和检察服务保障“双向奔赴”,为企业贴心护航。二是建立“党员服务队”新模式。建立“党建资源共享、业务工作共推、服务发展共赢”的共建模式,组建“党员服务团队”开展入企法律指导、点对点精准服务。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深入黑龙江省顺达塑编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雷博科技有限公司、桦川鸿泰油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通过法律宣传、答疑解惑、交流座谈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努力提升“检察护企”工作的精度和深度,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建立“联动”保障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联合县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单位,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对标企业所需所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践行“三个一”工作法,用心用情用法当好企业的“保障者”“护航者”“服务者”。

三、典型意义

该院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核心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以“党建+N”模式为牵引,构建品牌、责任、履职、评价为一体的工作体系,激发广大检察干警的创新精神,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助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和社会责任,不断开创桦川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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