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刑事执行检察也有温情
时间:2023-06-08
来源:富锦市检察院
作者:曹薇
录入:赵莹
审核:陈晓雪
刑事执行检察也有温情
2021年4月27日上午,由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王某军死刑执行案,检察机关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我作为新到任的一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人员,和时任第三检察部主任一起参与执行监督。
王某军,这个背负了两条人命的罪犯,在看守所关押了2年9个多月。在高墙内,除了管教,陪他度日最多的就是驻看守所检察官了,在这近一千个日夜里,驻所检察官每一次与王某军的谈话,既是对他罪行的控诉,也是对他人生的惋惜;每一次对他内心的涤荡,既让他悔不当初,也让他坚定起站好自己人生最后一班岗的悔罪态度,检察官根据他的请求,与被害人家属取得联系,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面对王某军犯下的错误,检察官多次对被害人家属和王某军的父母进行心理疏导,并将家人的近况及时转告王某军,让他安心。检察官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尽力帮助王某军一一实现他最后的愿望。
下面是我关于王某军最后时光的回忆。
“当我再见到王某军的时候,这个正值壮年的死刑犯已经被验明正身,押解至提讯室,这个不止一次与检察官谈话的死刑犯,在面对审判员的死刑宣读时,看起来云淡风轻,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痛苦和害怕。根据他的犯罪经历,他是为情生怨,一时冲动杀害了两名被害人,但他当时的情绪放纵和疯狂的犯罪行为究竟会带来多严重的后果,并不是活着的人能真正体会到的。驻所检察官问他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想见的人,他向管教要了纸和笔,为自己写下了遗言,我未曾听到他只言片语,这一切流程平静地就像流淌的时间一样。”
“随后,管教拿来了餐食,王某军开始慢慢地品尝这最后一餐,等他吃完饭,检察官提示管教,押解他去会见室,与早早就等在那儿的母亲和前妻见最后一面。当他被押解至会见室,只听见他扑通一声跪倒在自己母亲面前,随后就是撕心裂肺的哭喊声,里面夹杂着最后的忏悔和不舍,他所有的平静,在面对亲人那一刻,彻底崩塌了。犯罪时激情冲动取代了理智,最终的结果却需要家人和他一起承受,这代价如此之重!”
“会见结束,武警将王某军架出了会见室,他泪眼婆娑,表情僵硬,几乎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随后警车鸣笛开道,王某军被押送至刑场,执行枪决。车窗外桃红柳绿,生机盎然,但是随着枪响,王某军再也看不到了。随后,检察人员检查了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了死刑临场监督笔录。”
刑罚的目的并不是刑罚本身,而是预防犯罪。刑事执行监督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障刑罚执行能够严格依法进行,还为了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凸显检察机关对罪犯的人道主义关怀。除了消极地惩罚与威慑,刑罚执行还应从实现预防为目的出发,以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为应有之义。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不仅仅要以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应当对犯罪人及社会公众进行积极教育,通过一起又一起刑罚执行典型案件告诫人们:人生路上,有些错是人生无法承受之痛!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应当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只有这样,才会让每一个罪犯都能在有温度的刑罚执行中感受到社会的关爱,积极改造,回归社会、回馈社会,这是我们每一位刑事执行检察官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