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七台河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3-04-04
来源: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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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要求,现将七台河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一季度,七台河市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1件,其中市院记录报告30件,基层院记录报告71件(桃山区院18件、新兴区院18件、茄子河区院16件、勃利县院19件),没有“零报告”的院。具体情况如下:
从重大事项填报类别看,司法活动89件、干部选拔任用3件、项目安排1件、工程建设1件、监督执纪7件;从行为情形看,不当接触交往1件、了解案件进展87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4件,依法监督9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机关2件、非检察机关人员99件;从与填报人的关系看,熟人14件、亲友11件、同学6件、同事1件、其他关系69件。
下一步,七台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做深做实“有问必录”,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完善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共同维护和营造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浓厚社会氛围。
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