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会公告
时间:2024-12-02
来源:七台河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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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拟对七台河监狱罪犯朱某、隋某达假释提请审查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内容
七台河监狱提请的罪犯朱某、隋某达假释案件,是否符合假释相关规定。
听证会时间
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9时30分。
听证会地点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注意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请于2024年12月3日12:00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
(二)因场地有限,除听证会参加人外参与旁听的人员不超过6人,最先提出申请并被确认的人员为旁听人员。旁听人员需服从本院听证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如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情形不宜公开举行,或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经审查认为不宜公开举行的,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三)旁听人员请于听证会开始前15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听证地点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遵守听证纪律。
联系电话:0464-8311127
联系地址:七台河市学府街95号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