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七台河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7-03
来源:七台河市检察院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要求,现将七台河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季度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3件,其中市院记录报告64件,基层院记录报告69件(桃山区院19件、新兴区院18件、茄子河区院14件、勃利县院18件),没有“零报告”的院。具体情况如下:
从重大事项填报类别看,司法活动116件、干部选拔任用5件、工程建设4件、监督执纪8件;从行为情形看,了解案件进展71件、打探案情13件、希望案件依法公正或加快办理10件、反映司法办案问题2件、为案件当事人说清、打招呼2件、其他35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非检察机关人员133件;从填报人与所涉案关系看当事人18件、当事人亲属12件、辩护代理人13件、受托人3、其他关系87件。
下一步,七台河市检察机关将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正向引导党员干部、检察人员知敬畏、守底线。督促全体检察人员如实填报、及时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不断提升填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