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七台河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1-17
来源:七台河市检察院
按照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要求,现将七台河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四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台河市检察机关以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为契机,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透过数据认真分析制约本地区“三个规定”落实的短板弱项,深挖掘违反“三个规定”线索,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第四季度,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98件,其中市院记录报告20件,基层院记录报告78件(桃山区院18件、新兴区院26件、茄子河区院15件、勃利县院19件),没有“零报告”的院。具体情况如下:
从重大事项填报类别看,司法活动82件、干部选拔任用2件、项目安排2件、工程建设1件、监督执纪11件;从行为情形看,了解案事件进展81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1件、依法监督16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机关1件、非检察机关97件;从与填报人的关系看,熟人16件、亲友11件、同学3件、同事1件、其他关系67件。
下一步,七台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压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欢迎社会各界对七台河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监督。
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17日